中国儿童文学研究会,成立于1980年6月1日,是经民政部登记批准,文化和旅游部 主管的国家一级社会组织。
中国儿童文学研究会儿童剧委员会(简称:中国儿童戏剧),隶属于中国儿童文学 研究会。中剧委的目标是推动中国儿童剧创作、制作和演出健康发展,推动儿童戏剧教育成为广泛应用 的艺术教育门类。主要任务是搭建以儿童戏剧文学创作为核心的全国性平台,推荐优秀儿童戏剧作品进 行儿童剧创排,组织儿童戏剧教育推广活动,建立儿童剧儿童演员库,建立儿童剧创作、制作和演出与 儿童戏剧教育的联动机制。
协会章程
协会章程: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落实《国家教育事业发展“十三五”规划》《文化部“十三五”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》和《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》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提高国内儿童戏剧教育水平,推动儿童戏剧教育普及化,经中国儿童文学研究会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,报文化部备案,同意成立中国儿童文学研究会儿童剧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中国儿童戏剧”)。
第二条 为了更好发展普及戏剧教育,推动我国青少年儿童文化事业繁荣发展,推动儿童戏剧教育事业健康发展,促进中国儿童戏剧作规范化,根据中国儿童文学研究会《章程》,制定本章程。
第二章 宗旨、目标和业务范围
第三条 中国儿童戏剧的宗旨是“戏剧教育,助力孩子成为高‘艺商’人才”。
第四条 中国儿童戏剧的目标是:推动儿童戏剧教育在中国成为广泛应用的艺术教育门类;建设有全国影响力的儿童戏剧教育体系;引领国内儿童戏剧教育市场规范、健康发展;推动中国儿童戏剧教育与国际开展交流合作
第五条 中国儿童戏剧根据《登记证书》确定的业务范围组织开展面向全国开展戏剧教育有关活动、儿童戏剧教育工作规划、协调和会员监督管理工作,履行下列职责:
(一)制定儿童戏剧教育工作规划和发展布局;
(二)根据《中国儿童文学研究会章程》,对会员、会员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;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,及时向总会反映会员的意见、建议和要求。
(三)编制戏剧教育教材、教学大纲、教学纲要和教学成果标准;
(四)制定《中国儿童戏剧会员工作管理办法》和相关管理制度等文件;
(五)审核和备案会员申请和工作方案;
(六)制定戏剧教育师资资格认定标准,组织开展教师培训活动和考核认证;
(七)为参加师资学员培训进行颁发《戏剧教育师资认证证书》、《戏剧教育师资培训证书》。
(八)组织专家学者,开展对儿童戏剧教育事业发展的理论研究,并提供咨询服务;
(九)开展全国儿童戏剧教育师资教学技能示范性活动;
(十)开展全国儿童戏剧教育示范性活动;
(十一)对国内外各界人士和有关部门为实施戏剧教育做出突出成绩者,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宣传和表彰。
(十二) 开展与本专业相关的公益活动。
(十三) 接受政府和本协会的委托,以协会的名义承办大型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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